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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

文號
40-110-06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6/02
違規日期
2021/05/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109年7月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貴公司登載資本額為32,000萬元整,其登載製程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廢棄物代碼:B-01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2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 (廢棄物代碼:B-0399)、丁酮 (廢棄物代碼:C-0156)、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廢液pH值小(等)於2.0 (廢棄物代碼:C-0202)、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及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 (廢棄物代碼:C-0399)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合計為343.297公噸/月。依據貴公司110年5月13日晉一字工字第11005031號函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書內容,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姜○○已於110年3月19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0年4月16日提送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設置及註銷申請,貴事業應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報備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新榮路二一○巷三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新榮路210巷38號
統一編號
0447665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