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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4-030353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違規日期
- 2025/02/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4年2月19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9年2月出廠(該引擎出廠年月適用於第5期車範圍)的KEN-2*87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一、二規定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大武街六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