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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寶來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05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5/24
違規日期
2019/04/26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氯、氟、磷化氫』之偵測警報設備未依規定每月實施功能測試1次(僅執行至107年2月26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六五號一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
統一編號
277312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