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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弘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7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05
違規日期
2021/03/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2)之操作電流為0.8安培(A),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0.1~0.7安培(A)。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富岡里富聯路一五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富岡里富聯路156號
統一編號
1290018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