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崇佑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崇佑畜牧場

文號
30-107-12006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2/14
違規日期
2018/07/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台端廢(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量、用電量每日記錄表,查有於今年(107年)4月至稽查當日間數日之廢(污)水放流量超過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之核准放流水量(99CMD)。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應於108年1月15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登載內容之證明文件,倘台端(即崇佑畜牧場)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沙崙段一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周厝崙段75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