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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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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19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違規日期
- 2017/10/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721660),經查105年7月至106年8月間網路申報資料,有下列缺失:一、廢酸性蝕刻液(廢棄物代碼:R-25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105年8月之產出、貯存與聯單(清除)申報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二、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105年9月之產出、貯存與聯單(清除)申報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二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