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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5001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08
違規日期
2017/03/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原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已逾期失效,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逕行操作陶瓷製品製造程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後庄街六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後庄街61號
統一編號
3410847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