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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皇企業行

文號
30-099-05002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5/28
違規日期
2010/04/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並限期於99年9月15日前,檢具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他許可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補正者,將依法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099年09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年5月13日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號發布之「違反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條及附表項次2規定。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埔港路二八之五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南港村南港路28-57號
統一編號
148613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