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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境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06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06/03
違規日期
2014/04/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請於103年7月14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提送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5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12號
統一編號
165451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