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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違規日期
- 2024/08/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19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二) 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 (三) 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四) 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設差;(五)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六) 監測錄影及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數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致影響防制效果共計缺失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六○九巷二號四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佳興里345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