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信豆腐食品行
- 文號
 - 30-108-080002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違規日期
 - 2019/07/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從事豆腐製作作業,未設置有效防治設施,致豆腐渣注入路旁明渠,污染水體)(路旁明渠:各級排水路)(污染長度約50公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武成街六三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106巷377號後方
 - 統一編號
 - 1565846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