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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文號
23-107-03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05
違規日期
2017/09/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岡山區縣道186線本工環東路至河華路拓寬後續工程」,有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之缺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縣道186線本工環東路至河華路(前峰路上)
統一編號
811626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