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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14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違規日期
- 2018/10/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1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旗津116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LUMINUM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7/221/G6315),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表面帶有白色粉狀或泥狀物,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116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