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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0/01
- 違規日期
- 2021/09/1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7、8月「一氧化二氮」運作紀錄,結餘量為4.314公噸(共計149瓶),與現場相符,惟貴公司未於110年9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月(110年8月份)之釋放量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1條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東萬壽路六八七號、六八七號三樓四樓及六八九號一至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