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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6/13
- 違規日期
- 2015/12/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4年07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00231) 103年10月至104年04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4年12月30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鑄鋼件鑄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40051)產出之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103年10月至104年4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環北路一段三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環北路一段三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