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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鼎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2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2/14
違規日期
2019/01/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停止污染源操作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5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於本年1月14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現場從事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且使用研磨材料用量達3公噸/年以上(預估每季使用量約2.8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第2類金屬品加工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金屬噴磨處理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5月16日前申請取得許可。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興工路五號
統一編號
28621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