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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勝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4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10
違規日期
2025/02/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72,8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光德路54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4年2月26日派員前往現場查核,查核作業結果如下: (1)當日於貴公司廠房側溝採集排放廢水送驗結果,pH測值3.6(pH限值:6-9)、懸浮固體128mg/L(放流水標準:30mg/L)及鋅14.9mg/L (放流水標準:3.5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貴公司主要製程為鋁合金(原料)→脫脂作業(使用藥劑為脫脂劑(YL-305N)及硝酸)→水洗×2→皮膜(藥劑使用為鋁皮膜劑(AL-4)及中和劑(GL-210))→水洗→潤滑→鋁合金(成品),前開製程有軟水作業區使用鍋爐加熱,將加熱後熱水供應脫脂及皮膜之製程使用,潤滑後會產生乳白色清洗廢水並排放至廠內地下儲槽收集,並以馬達輸送至一套廢水處理設施;該處理設施僅處理水中懸浮固體後,逕將上澄液排放至廠外溝渠,惟上開製程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貴公司未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而逕行廢水排放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72800元整。自114年02月2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仁德里至善路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542號
統一編號
12893027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