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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48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違規日期
- 2019/07/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電池製造程序-其他電池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並經本府以108年3月12日府環空字第1080057879號函,核○○設置於貴公司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2日現場稽查時,經查上述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發現○○已於108年3月25日離職,惟貴公司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環署空字第 1080056178 號令修正發布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原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忠義里自強七路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忠義里自強七路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