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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違規日期
- 2025/04/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5日16時前往貴公司承造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新竹縣寶山鄉二坪段147筆、大雅段85筆、園區段199筆、雙園段13筆、雙龍段222筆、寶中段5筆等共671筆土地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第二標工程-CONT-1448稽查,前揭土地位於水污染管制區內,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場內未妥善收集黃泥水並於施工過程中沿邊坡流出至場外排水渠道,導致下游雙溪溪水有黃泥沙淤積污染行為,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一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雙峰路121號(陳情點)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