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5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5/24
- 違規日期
- 2018/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3740)領有本府核發之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094-01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9日派員執行督察,現場督察時發現,該製程設有7座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惟自今(107)年起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每月記錄濾袋清灰頻率及今年初更換濾袋未紀錄,另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原料用量及產品產量,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義林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義林路7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