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順磚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0-070010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1/07/27
- 違規日期
- 2011/07/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0年7月26日查詢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IW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收受無機性污泥(D-0902)收受貯存情形及產出前述廢棄物每月廠內貯存、廠內再利用情形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八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184號
- 統一編號
- 5902175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