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60056
- 處分日期
- 2018/06/21
- 違規日期
- 2018/04/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107年4月19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電木板程序熱壓機產出廢油混合物、有機溶劑程序乾燥作業產出廢液混合物,未申報清理情形,及集塵灰(D-1099)與廢化學品空桶(D-2399)部分月份有產出未申報產出情形,且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O7)自106年7月20日以後未操作,未申報洗滌塔(A703)產出廢液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2之2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