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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養雞場

文號
41-107-03007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3/06
違規日期
2018/02/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2月9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養雞場從事畜牧(養雞)業,露天堆置死雞於籃子內未採取有效之污染防止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新社鄉協成村四鄰華豐街9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段大南小段649、65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