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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違規日期
- 2020/01/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1月13日16時36分許發生垃圾貯坑火災及垃圾吊車A受損事件,查看當日監視器畫面初判為善星企業有限公司車輛(Z2-709)清運貴公司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9年1月13日16時19分許載運具引燃性粉末廢棄物進廠傾卸(聯單編號:S20A365810900010),後續該廢棄物投入料斗時,造成塵爆及燃燒,同年1月14日17時32分善星公司人員至本廠查看監視器畫面,現場確認所清運廢棄物肇災無誤,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經查貴公司上開粉狀廢棄物清除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