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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2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19
違規日期
2019/11/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72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O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13日09時43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69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47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198mg/L(標準限值為3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八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四號
統一編號
9728691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