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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41
- 處分日期
- 2023/08/17
- 違規日期
- 2023/06/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6月13日派員至該公司埔心廠(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五號)勘查發現如下:廠內廢紙、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潤滑油等廢棄物貯存區及廠外廢鐵、廢塑膠、廢紙等廢棄物貯存區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該公司埔心廠廢水以管線輸送至該公司埔心三廠共同處理,未登載於廢清書,與核准之廢清書不一致,該事業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幼獅路二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幼獅路二段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