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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牧場

文號
30-113-03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03/29
違規日期
2023/09/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321,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2年9月13日13時5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現場為草湖牧場,並發現不明管線有廢污水排放中,經聯繫該場代表會同至場內查核,經查該管線連結畜舍旁側溝將場內未經處理之廢污水排放出,確認該場有繞流排放之情事。 2.該場廢污水未經核准登載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放流口排放口排放廢污水,繞流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規定,依法告發。3.當面告知該場業者上述規定,並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4.以上過程全程拍照錄影存證,另業者立即使用塑膠軟塞封阻廢污水排放,並告知應將不明管線完全封阻。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16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豐草段四○一地號,豐草段四○一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東佃1-1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