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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海鮮餐廳

文號
40-110-0900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9/17
違規日期
2021/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第一季營運紀錄申報勾稽,發現貴事業110年1、2、3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二七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76號
統一編號
8645636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