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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振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70008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7/04
違規日期
2020/04/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4月13日至本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1948、1949、1950地號稽查,經查該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新竹縣廢乙清字第0003號),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惟現場堆置廢棄物(廢塑膠、廢鋁箔、廢木材及一般生活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一段三七六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1948、1949、1950地號
統一編號
7069634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