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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違規日期
- 2019/11/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1月28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自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及D-1703(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完成網路申報之補正。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沙崙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沙崙三七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