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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1/09/23
- 違規日期
- 2020/12/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4月16日環署水字第1101035476號公告列管事業「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18、金屬表面處理業」,惟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稽查時作業中之製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造成污染,於廢(污)水進入承受水體前注入點採水樣檢驗,經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為2.2(限值6~9)、鋅為31.5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7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三七○巷二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三七○巷二二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