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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8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8/03
違規日期
2021/07/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紙製造業,本局於110年7月19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109年6月及7月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之產出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公館里大埔頂一五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公館里大埔頂一五之一號
統一編號
4970320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