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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5/06
- 違規日期
- 2019/01/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污染源操作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業經本局107年10月3日中市環稽字第1070110422號函暨裁處書勒令停工在案,惟本局於108年1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仍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布料整平、定型、烘乾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另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應維持停工狀態(即不得操作任何未經取得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並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至符合旨揭法令之規範)。限改日期:108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布料定型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海尾路二五六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256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