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50005
- 處分日期
- 2021/05/04
- 違規日期
- 2021/03/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8日派員至全利農工企業有限公司稽查,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狀況,發現貴公司109年1至12月,申報項目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及死廢畜禽(R-0112)之收受原料質量不平衡,明顯未正確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三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汫水里溪州寮三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