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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違規日期
- 2018/08/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167-00號),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慢混槽氫離子濃度指數為3.5(核准操作範圍6.0~7.0),與許可文件不符,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忠孝路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忠孝路2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