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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30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違規日期
- 2017/05/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5年05月至106年0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經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2119)西藥粉(散)劑製造程序(代碼:200017)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代碼:B-0399),於106年01月份廢棄物產生量6.87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48公噸/月)之10%(0.528公噸/月)上限;另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代碼:850001)產出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代碼:B-0399),於106年01月份廢棄物產生量6.91公噸,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2.156公噸/月)之10%(2.3716公噸/月)上限,惟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二六號、二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四維路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