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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1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1/09
- 違規日期
- 2017/10/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11日14時09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台中幼獅二廠(地址: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台中幼獅二廠鍋爐室重油槽控制閥於稽查當日上午10時左右故障,導致持續輸油致重油從油槽溢流,並循幼獅工業區內公共雨水道六號排放口流入四好溪大排內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一一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六路29號(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獅二廠)及工業區旁四好溪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