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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0/11/09
- 違規日期
- 2020/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0月5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該公司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一)該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中市廢清字第761-01號),其中登載營運紀錄存放位置為本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73-3號,惟經環保署至該處查察,該處僅係為貴公司停車場及司機放置磅單與貨單處,並未存放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國姓里臨港路七段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國姓里臨港路七段三九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