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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麻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6-0900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9/08
違規日期
2017/07/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5年5月出廠的407-**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6月3日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旁,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7月12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6年7月27日在案,該車輛於106年7月24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岡山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麻豆區巷口里興南路二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路195號
統一編號
721135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