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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6001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6/06
違規日期
2018/03/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可之個案再利用機構,依環保署來函107年3月19日環署土字第1070021412號函示貴公司新化廠廢清書之水泥製品製造程序,其廠區配置圖無水泥製品製程設備、廢水處理程序之106年6-11月氫氧化鈉原料使用量已大於廢清書許可之最大月平均使用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統一編號
803697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