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60019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違規日期
- 2018/03/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化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可之個案再利用機構,依環保署來函107年3月19日環署土字第1070021412號函示貴公司新化廠廢清書之水泥製品製造程序,其廠區配置圖無水泥製品製程設備、廢水處理程序之106年6-11月氫氧化鈉原料使用量已大於廢清書許可之最大月平均使用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號
- 統一編號
- 8036974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