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8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8/29
- 違規日期
- 2024/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112年8月收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產出之燃煤飛灰(R-1106)(計4筆聯單;總重157.88公噸)、燃煤底灰(R-1107)(計11筆聯單;總重399.3公噸)進行再利用。當月申報廠內收受貯存量分別尚有88.48公噸及156.94公噸,惟查貴公司直至113年6月才申報全數使用完畢。明顯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13年8月9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再利用機構應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西一路5號、慶安南三路10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