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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鴻優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14-01002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1/14
違規日期
2025/01/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大鴻優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E-5938柴油車輛,未於113年12月31日前實施113年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一六七號一六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
統一編號
4267028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