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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宏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3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3/12
違規日期
2020/02/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綠洲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領有經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之每月收集洗車台產生之廢水進入沉砂池處理之水量、每月沉砂池最高液面距沉砂池四周池頂之高度,及其量測方法及擋雨、遮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之維護狀況、收集初期降雨量進入沉砂池處理之水量等相關資料,惟貴公司遲於109年2月4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三八號二○樓之五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灣勢段0005-0000地號
統一編號
2853104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