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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臺灣區第一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

文號
41-109-10007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0/08
違規日期
2020/02/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項,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項,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8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合作社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經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一)廢電子電器(廢電視、廢冰箱)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回收物種類名稱。(二)廢鉛蓄電池貯存區未標示其種類及名稱;且未整齊堆置於具相容之棧板上或貯存容器內,棧板及貯存容器應具備收集廢酸液及防止腐蝕功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暨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第8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里新明路七號四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181-2號
統一編號
1995547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