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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7/03
- 違規日期
- 2024/06/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6號置有破碎機、渦電流分選機及製粒機等設備,稽查時未作業,惟於廠房內堆放菇類培植廢棄包裝材(廢塑膠),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經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管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卻逕自收受前述廢棄包裝材(廢塑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9000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工業東二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