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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6/20
- 違規日期
- 2019/05/15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市善化區灣裡段1115-0000地號土地為貴公司廠房,該地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105年度公告事業用地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制度推動計畫查證,發現土壤重金屬污染物鎘濃度64.4 mg/kg超過管制標準3.2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mg/kg),銅濃度845mg/Kg超過管制標準2.1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 mg/kg);鉛濃度15,800 mg/kg)超過管制標準7.9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mg/kg);鋅濃度203,000mg/Kg 超過管制標準101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mg/kg)另砷濃度46.4mg/kg有超過監測標準1.5倍(土壤污染監測標準30mg/kg)情形。因污染來源明確,本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及第16條規定,公告本市善化區灣裡段1115-0000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第4項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第二十一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