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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紘馳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09
違規日期
2017/02/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子網版印刷相關用版製作,清洗版框及版製產品之廢水經由廠內溝渠排放至道路側溝,經查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製版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命貴公司產生廢水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興仁里興仁路二段二號七樓之三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民豐一街58號
統一編號
532634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