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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違規日期
- 2019/10/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自106年5月開始申報貯存,截至108年8月已逾2年皆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已超過一年,且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平路九○、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平路九○、九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