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合盛畜牧場(孫明田)
- 文號
- 30-108-060018
- 處分日期
- 2019/06/18
- 違規日期
- 2018/11/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88,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合盛牧場從事畜牧業(一)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07年1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許可文件核准之放流口旁有一股廢(污)水正從未經核准之放流口排出至場外地面水體。嗣經查察,牧場人員正進行豬舍清洗作業,該股廢(污)水係自場內廢(污)水收集溝收集後,再由未經許可之地下管線排放口處排出,前述情事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行為(稽查當時日晴無雨且無情況急迫),已違反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8000元整,命自文到日起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嘉興段1605地號之畜牧場停業,另於文到15日內出清所有畜養豬隻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信中街四六一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段1605地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