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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仁畜牧場

文號
30-112-05001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5/31
違規日期
2022/11/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1.本案為案件編號:44820822(000)後續辦理。2.於111年11月14日10時32分由林森仁畜牧場代表至局說明,經查該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承受水體有效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原請該場於111年10月20日前提出搭排完成申請證明,惟該場迄今仍無法提供相關變更完成文件。3○○表示畜牧場目前約飼養1000餘頭豬隻。4.綜上,該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承受水體有效期限已逾期,視為許可失其效力,111年09月14日稽查時該場未排放廢污水,惟有產生廢污水貯留廢污水貯存池,惟無貯留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當面告知以上違反內容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並應完成許可證變更事項,始得為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潮洋厝段九七一地號,潮洋厝段九七二地號,潮洋厝段一○一三地號,潮洋厝段一○一四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